与完善;(三)在国家政策指导下,在成员单位间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问题进行交流、研讨和协调;(四)开展国际间研究生院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交流;(五)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部门委托的评议工作。
联席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:执行联席会及其主席交办的任务;沟通联席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;协助主席筹备联席会年度会议;协助主席总结联席会年度工作;提供各种形式的信息和建议;向联席会提供秘书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联席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,或根据需要召开其它会议。每次会议应有专门议题。会议议题,在广泛征求各成员单位院长意见的基础上,由主席单位院长会议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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